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8-06-11 点击次数: 次
1、负责组织申报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;
2、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立项、预审及上报工作;
3、负责林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;负责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;
4、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拨款、林业基金及其它资金;承担财务、统计工作;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及其他资产。
5、负责各项保险工作。